为做好我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文件要求,按照《新疆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新大研字〔2026〕35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专业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030200政治学、120400公共管理学、035200社会工作、140200国家安全学。
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严格规范管理,做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三、接收类型及专业
根据学校下达的接收任务和我院学科实际,我院2027年推免生接收类型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接收专业 |
接收类型 |
招生校区 |
1 |
030200 |
政治学 |
推免硕士生 |
乌鲁木齐校区 |
2 |
120400 |
公共管理学 |
推免硕士生 |
乌鲁木齐校区 |
3 |
140200 |
国家安全学 |
推免硕士生、直博生 |
乌鲁木齐校区 |
4 |
035200 |
社会工作 |
推免硕士生 |
喀什校区 |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 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4. 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无违纪记录或所受纪律处分已解除。
5. 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发展潜质,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考核程序
我院推免生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环节,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完成志愿填报后,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招生要求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逾期未接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综合考核
1.材料审核
报考我院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院指定方式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个人基本信息,含本科就读学校、专业、学习方式、学习成绩排名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
·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外语水平证明,包括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
·科研创新证明,包括科研项目立项结题材料、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
·重要奖项证书、社会服务与学生工作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
·直博生需提交2位专家推荐信;
·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学院按照材料审核结果,按接收专业分别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予以公示。
2.面试
面试以线下形式开展,地点在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具体地点后续通知。面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外语水平(听力与口语)、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科研创新潜质、心理健康等,重点考查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家组根据考核要求现场独立打分,填写面试评分表并签名。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由各位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推免生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采取查阅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函调、面谈等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逾期未提交,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六、录取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按接收专业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办法如下。
(一)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加权合成,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面试成绩×80%
(二)确定拟录取
1.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接收专业分别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若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无法区分名次,学院可再次对考生组织面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面试成绩不及格的;
·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
·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或其他录取规定的。
4.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时限以系统设定为准)。考生接受录取后,原则上不再解锁。
七、体检
推免生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八、信息公开
充分落实信息公开原则,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依法依规公布或公示相关招生录取信息。学院在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启动前公布经审核备案的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材料审核完成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名单;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九、纪检监督与申诉受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对招生录取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异议、申诉,考生认为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学院或研究生院举报。学院咨询电话:0991-8592175;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991-8592182。
十、其他说明
(一)所有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受理其他渠道的考生报名申请。
(二)在推免生招生各环节中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人员应予回避。
(三)已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四)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且被推荐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推免生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新疆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新大研字〔2026〕36号)及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家安全学院)
城市学院
2026年9月18日